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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逆向撞車肇逃片)機車逆向衝撞自小客車 肇逃3小時被逮
【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/台中報導】台中市前(19)日晚間發生1起肇事逃逸交通事故,1輛自小客車在路口遭1輛逆向機車撞擊,機車肇事後逃逸,警方獲報隨即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,當天晚間即通知肇逃機車騎士到案,該名男子解釋因有急事才離開現場,警方偵訊後依法究辦。
台中市北屯區發生機車逆向撞自小客車肇逃案件,該機車騎士案發後3小時被警方通知到案。
3月19日19時許,台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接獲報案,北屯區昌平路與文昌東十二街口發生交通事故。交通分隊警員王御蒲到場,報案人黃姓男子(64歲)稱,駕駛小客車左轉時遭一台機車逆向衝撞,且該機車駕駛肇事後逃逸。警方詢問黃男是否能提供對方相關特徵,但黃男當時遭撞受到驚嚇還來不及反應,不記得對方及車輛特徵。
劉姓男子機車撞擊自小客車(紅圈處)後逃逸。翻攝畫面
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聯繫上車主陳姓婦人(74歲),她說當晚未外出,且機車停在樓下家門口,警方提供監視器影像,查出係劉姓男子(45歲)使用該車並通知到案,劉男承認肇事,並稱有急事才離開現場,且因害怕不敢告知母親。
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肇逃機車。翻攝畫面
警方提醒,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留在現場處理,若逃逸致人傷害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無人傷亡的肇逃財損案件則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62條規定,除處新臺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外,還要吊扣駕照1至3個月。